泰国于1977年(包括于2017年的4号修订版)颁布的投资促进法规(Investment Promotion Act),及2017年的竞争力提高法规(Competitiveness Enhancement Act)中,授权投资促进委员会(Board of Investment, “BOI”)得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提供奖励措施及优惠待遇。仅有依据泰国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基金会或组织得以享有BOI提供的奖励措施;仅有有限公司形式的企业得以适用竞争力加强法中的规定。
1) 针对外商企业经营法(Foreign Business Act of 1999)中规定的农业、畜牧、渔业、采矿业及服务业等符合第一类限制投资产业,泰籍股东须持有不低于51%的注册资本。
2) 针对制造业,外国股东得持有受鼓励事业的多数(或全部)股权。
3)若有需要,BOI可能对受鼓励事业提供特定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
自2017年1月25日起,新修订的投资促进法规,提供免企业所得税的税务优惠最长为13年;2017年2月14日起,竞争力提高法规则将企业所得税的免税年度最长期间延长至15年。此外,另成立高达100亿泰铢的竞争力提高基金,用以吸引使用先进技术、专注创新及研究发展的高附加价值投资者。
然而,目前企业仅可于投资促进法规及竞争力提高法规中选择其中一种优惠待遇,尚无法同时适用两种法规提供的优惠待遇。
依据产业的性质和重要性、事业所在地区及其他条件,BOI在前述两种法规中,提供了不同的税务及非税务等额外优惠。
BOI提供的税务优惠权益包括:
–免征或减免机器进口税
–销产品所需的进口原料进口税减免,减免最多90%的进口税
–减免企业所得税(依适用的法规,最长15年)
–于企业所得税减免期间,及减免期间到期后六个月内发放的股息无须预提所得税
–出口产品所需的进口原料免进口税
–用于研究发展活动的进口材料免进口税
–在无适用任何税务优惠的情况下,减免50%的企业所得税,最长10年
–用于投资的支出得额外扣除最高70%的费用,最长10年
除了以上基本优惠,BOI还提供了基于项目价值的其他激励措施(基于绩效的激励措施),以激励根据 BOI法案提出申请的投资者投资从事对国家或行业有利的活动。详细内容请参考下文所述。
低收入地区的税务优惠
BOI针对投资于20个目标府的经济活动给予额外优惠权益,包括:
–在BOI提供的税务优惠权益的基础上,提供额外3年的税务减免
优惠,但合计不得超过13年;除了有针对性的核心活动外,若
原先的税务优惠已达8年,则提供额外5年的企业所得税减半的税务优惠;
–自BOI批准的营业项目开始产生收入起10年,于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相关的运输费用及水电费得以加倍扣除;
–自BOI批准的营业项目开始产生收入起10年内,于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制造设施安装及建设相关的折旧费用,得以额外扣除25%的费用。
研发的税务优惠
董事会将对内部研发,为员工提供高级培训或发展当地供应商所允许的支出的最高300%的额外投资上限,并给予最长三年的免税期(不超过 共13年)。
工业园区的税务优惠
对于有税收优惠并且位于工业园区内的活动,BOI将给予一年的免税优惠。但是,除针对性核心技术和扶持服务下的活动外,免税总期限将不超过8年。
投资促进法规中,针对以下20项重点鼓励产业,BOI给予最高11年的免征企业所得税(无上限)的税务优惠:
–经济树木种植(不包括桉树)
–创意设计服务及产品开发
–制造高风险或高科技医疗器械,或通过公共部门研究或公共/私营部门合作研究商业化的医疗器械
–制造具有工程设计的自动化机械和自动化设备,包括自动化系统集成和控制系统配置
–以工程设计制造火车或火车车厢
–制造航空设备零组件,如:引擎、螺旋桨及电子设备
–制造与火箭、航天器、推进装置和辅助设备等有关的航空航天设备。
–制造航空航天操作系统,例如搜索、探测、导航、制导、航空、航海和仪器等。
–电子设计
–软件开发,特别是嵌入式和高附加值软件开发
–废弃物衍生燃料
–能源服务企业
–食品创新工业园区、科技园区、软件园区、数据中心和创新孵化中心
–云端服务
–研究及开发
–生物科技
–工程设计
–科学实验室
–校验服务
–经BOI批准的培训中心
科技创新和辅助服务的税务优惠
BOI还指定了十项活动作为有针对性的科技创新技术和辅助服务,这些活动有权获得13年公司所得税免税额的最大收益而没有任何上限。如下:
科技创新:
–生物科技
–奈米科技
–先进材料科技
–数字科技
辅助服务以支持目标核心技术:
–电子设计
–研究发展
–工程设计
–科学实验室
–校验服务
–职工培训中心
其他非税优惠
除了税务优惠权益的外,BOI亦提供其他非税优惠,如允许引进外国专家技术人员,允许外国企业可拥有土地所有权,及允许汇出外汇等措施。
BOI保障鼓励项目的产品或类似产品免受泰国国有化、国有垄断、及国有企业的竞争及价格控制等因素影响。其他保护措施包括限制竞争产品进口、征收进口税,或由BOI主委执行任何有效保障鼓励项目的行动。
税率
SEZ内的企业于SEZ中制造或提供服务的所得,可享10年企业所得税率为10%的税务优惠。
BOI
BOI提供SEZ企业税务优惠政策,一般而言SEZ企业须先符合:采用先进的生产程序及机器设备、符合最低资本要求、具备完善的环保系统、债资比不低于3:1,及于特定地区营运等要求。
SEZ企业经营BOI特定重点业务,可享的税务优惠权益包括:
•免征企业所得税8年,免税上限为投资成本(不含土地成本及营运资金)的100%;
•免征企业所得税期结束后,可享有额外5年的企业所得税减半;
•自BOI批准的营业项目开始产生收入起10年,于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相关的运输费用及水电费得以加倍扣除;
•自BOI批准的营业项目开始产生收入起10年内,于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制造设施安装及建设相关的折旧费用,得以额外扣除25%的费用;
•机器设备免进口税;
•出口产品所需的进口原料免进口税5年。
BOI亦可批准于重点项目中雇用外国非技术人员的情况。
经营一般鼓励业务的SEZ企业,可享的税务优惠权益包括:
•提供额外3年的税务减免优惠,但合计不得超过8年;
•若原先的税务优惠已达8年,则提供额外5年的企业所得税减半的税务优惠;
•其他优惠权益与重点项目相同。
相关SEZ企业的投资奖励项目须于2020年12月30日前提出申请。
工业区管理局自由贸易区
根据工业区管理局自由贸易区(Industrial Estate Authority of Thailand, “IEAT”)的相关法规,自由贸易区用于可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国家安全、公共福利、环境管理等的工业活动、商业活动及其他相关事业,因此进入该区的货物可享有额外的税务优惠,包括:
•进入自由贸易区内,为制造或商业活动所需,用于工厂建设、组装或安装的机器设备、工具及配件(包括零组件)免进口税、VAT及货物税。免税范围不包括消耗性产品及车辆。
•进入自由贸易区内,为制造或商业活动所需的原物料免进口税、VAT及货物税。制造用原物料的免税范围亦包括来自于其他IEAT自由贸易区、符合BOI出口奖励项目、保税仓库、经银行保证成品将复运出口的原物料及依据其他法律得以免税的情况。
•进入自由贸易区,用于生产、混合、组装、包装或加工后出口的产品,无需任何出进口许可或具体的封装,同时免除(除海关法规定的)一切标准监测及质量监控法规。
•在自由贸易区内生产后在泰国境内销售者,视同进口货物,须征收相关进口税及VAT。在自由贸易区内发生的销售行为,VAT可适用正常税率或零税率。
•在自由贸易区内生产符合特定条件的产品,在该产品转让至泰国境内时,得享有优惠进口税率。
保税区
为了支持及促进泰国的出口活动,泰国设立保税区(Customs Free Zone, “CFZ”)以供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工业、商业活动及其他相关事业使用。进入保税区或于保税区制造的产品免进口税、VAT及货物税。
保税区的设置须向主管机关(海关)提出申请并取得批准,设立于保税区内的事业亦须与海关签属保证合约并严格遵守所有海关法规及缴纳相关年费。
保税区的事业可享有的权益如下:
•进入保税区内(包括不同保税区间的转让),为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工业或商业活动所需的机器设备、工具及配件(包括零组件)免进口税、VAT及货物税。
•进入保税区内,为制造或商业活动所需的原物料免进口税、VAT及货物税制造用原物料的免税范围亦包括来自于其他IEAT自由贸易区、符合BOI出口奖励项目、保税仓库、经银行保证成品将复运出口的原物料及依据其他法律得以免税的情况。
•进入保税区,用于生产、混合、组装、包装或加工后出口的产品,无需任何出进口许可或具体的封装,同时免除一切标准监测及质量监控法规。
•在保税区内生产后在泰国境内销售者,视同进口货物,须征收相关进口税及VAT。于保税区内发生的销售行为,VAT可适用正常税率或零税率。
•在保税区内生产符合特定条件的产品,该产品转让至泰国境内时,得享有优惠进口税率。
在自由区(IEAT和海关)的货物存储期限均限制为两年。但是,如果CFZ / IEAT自由贸易区公司获得海关或IEAT的批准(取决于自由区的类型),则可以将两年的期限再延长一年。需要在两年期限的终止日期之前的30天内获得批准。自到期之日起30天内已存储但未获得延期批准的商品将被征收进口税。